中共槐荫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于2019年2月19日在槐荫政务中心举行。区委委员、候补区委委员出席会议。不是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副区级领导同志;区纪委委员、区监委委员;不是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的街道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协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全会由区委常委会主持。区委书记国承彦代表区委常委会就《关于济南市槐荫区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向全会作有关说明,并作讲话。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关于济南市槐荫区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全会审议通过了《济南市槐荫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区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大家一致认为,《实施意见》通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对区级机构改革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政治站位高,改革举措实,符合中央决策部署,符合省市委要求,符合槐荫实际。大家一致表示,将结合各自实际,坚决把机构改革要求和任务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为建设“四个槐荫”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全会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省委、市委先后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印发实施意见,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我们做好这次机构改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严肃性,自觉服从大局,切实当好机构改革的引领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全会强调,要坚定思想共识,准确把握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体现到体制机制、职能配置和配套政策的方方面面。坚定不移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有效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运行的效率效能。坚定不移转职能惠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充分体现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中,在落实改革任务过程中,做到该合的合、该分的分,越位的要退位、错位的要正位、缺位的要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发展五大主导产业,加快建设“康养名城、活力槐荫”,设立适应发展需要、体现槐荫特色的相应机构。坚定不移落实机构限额,清理规范限额外行政机构,该并入的并入,该降格的降格,该撤销的撤销,不搞过渡、不留尾巴;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局”,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
全会指出,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改革圆满完成。要加强领导,协调推进。由区委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党委、党组书记作为推动本部门(单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改革全过程,涉改部门(单位)要健全改革推进机制,区委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涉改部门(单位)的指导。要协同配合,搞好衔接。保障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需要划出的职能,在没有移交之前,仍由原部门承担并认真履行,决不能出现任何空档期。新部门组建成立后,从挂牌当天开始,一切按照新部门的职责来安排工作。要强化引导,凝聚共识。对这次改革所涉及的干部职工,区委将统筹考虑、妥善安排。要针对富余干部安排、不同身份人员转隶、岗位调整、超编人员消化等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维护好大家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单位)要注意把握干部思想动态,引导教育广大干部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政令畅通。要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区委、区政府将调配专门力量,对我区机构改革中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督查,并纳入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对贯彻执行不力、延误改革的,将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全会号召,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同心同德、周密部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四个槐荫”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